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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20

首发于《网络传播》    作者:赵福军


    搜狐IT林木专访间曾推出了一个“中国互联网100人”的系列访谈,其中既包括传统门户的CEO,如张朝阳、丁磊、汪延等;也包括第一代互联网风潮造就的成功个人站长,如好123的李兴平、265的菜文胜、手机之家的高春晖等;然而除此之外还不得不提到的是访谈对象同样包括了一批最近比较火暴的网络创业者,他们自成一派,鼓吹所谓的Web2.0,以示区别于传统门户Web1.0时代,典型代表如feedsky的吕欣欣、博客中国的方兴东、斗牛士的刘韧和 KESO等。


    年初,雅虎公司(Yahoo)收购了在线图片服务网站Flickr,推出了集博客、社会性网络、内容聚合于一身,捆绑了搜索、邮箱、即时通信等诸多功能的 Yahoo360,互联网搜索引擎公司Ask Jeeves 收购了Blog和Rss在线服务商Bloglines,Blog托管服务商SixApart更早一些收购了Blog软件提供商LiveJournal。更早的收购行动在2003年,古狗公司(Google)当时收购了Blog托管服务网站blogger.com。


    国内Web2.0的代表性应用博客也发展迅速,其中以北京博客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博客网、blogbus为代表的几大Blog托管服务商都先后获得了风险投资,而以podcast为特色的土豆网,以RSS订阅为特色的博阅网、Feedsky,以分类广告为特点的客齐集等小规模Web2.0型应用站点也都先后风起云涌。总之如今的Web2.0是呼风唤雨,受到众多VC的关注,而大批新老创业者们也恨不能把脑袋削尖了往里钻,一时间它成为当今互联网新眼球之所在。


    没人知道也没人记得Web2.0的概念是从哪个避风港里被吹出来的,虽然大家都在谈Web2.0,但是却几乎没人能够给Web2.0一个明确的定义,或许 Web2.0本身就是一个公理性的概念。然而就是这么一个概念未明的泛概念,却正引发着一场全球网络经济的新风暴。


    Keso曾经说:在Web 1.0 时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各处瞎逛,并美其名曰——冲浪(即Web 浏览)。Web 2.0 带给我们的,是一个可以读写的互联网,Blog、Wiki等是其中的代表。在《别把Web 2.0当成一个标签》的文章中,Keso接着指出:Web 2.0的实质,是互联网对用户的重新发现,或者说是用户对互联网的重新发现,其背后是用户自主意识的觉醒。Web 2.0是用户的互联网,它将满足用户两方面的需求,即个性化和社会化。这是对Web2.0应用持肯定观点的典型代表。


  “我认为博客根本不是什么新东西,它其实是BBS和个人专辑的一个混合体。从互联网上个世纪诞生那一刻起,其实就有这些东西了,博客只是它的一个新的名称。另一方面,RSS现在也很热,但是我感觉目前形势很难让人相信它会成为一个完全主流的应用。”新浪网总编辑及全球资深副总裁陈彤的观点可谓是独树一帜。


  “Web2.0并不是一个革命性的改变,而只是应用层面的东西。目前这个需求到底有多大可能并不是很乐观,现在可能不会这么快对原来的门户网站带来明显的冲击。”著名风险投资IDGVC(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的高翔对Web2.0的看法非常审慎。


    ……


    对于Web2.0的理解真可谓是有多少谈论者就有多少种理解,然而他们的理解却都有着相似的基调,例如个性化、用户自主、互动传播等。其实仔细考察现存的 RSS、Blog、Wiki、SNS、Six degrees of separation 、网摘等Web2.0表征物,你会发觉他们都是一些非常个性化的技术应用,而之所以这些应用能够被网民所接受,就是因为他们改变了传统网络应用一刀切的死板嘴脸,倡导用户自己主导信息的生产和传播,打破了原来门户网站所惯用的单向传输模式,采用了一种放权、自定义的方法让网民自己参与其中,自己定制和管理自己需要的互联网内容,而且网民不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网络手众,而是集消费者和生产者特性为一体的“大写的人”,回归了一种网络自然人本位的精神诉求。正因为这种精神诉求的存在,才导致了Web2.0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只可描述而不可定义的特点。 


    如果说Web2.0还仅仅局限为一种网络思潮,那么更多的将会是理论、观点、概念、范畴的讨论;然而如今的局面和趋势却是Web2.0逐渐走出了理论围城,开始走向大规模的商业化,在这个时候就非常有必要冷静思考Web2.0的商业化或产业出路,它将给互联网行业带来哪些变化?它的商业价值在哪里? Web2.0会对传统的门户造成什么样的压力?会最终干掉门户们吗?为什么它会引发新的一轮互联网投资热潮?它到底是一种产业升级抑或概念炒作?到底是理性的成分多一些还是泡沫的浓度高一些?存在着那些危机或发展障碍?需要逾越什么样的门槛制约?


    blog应用无疑是Web2.0的最典型代表,也是走在商业化最前沿的东西,国内博客托管做的比较好的,当属博客网,即以前的博客中国,经过两年的飞速发展,博客网融到了风险投资,并自立新门户,然而自从其改版后,无论是网站运做模式,还是商业赢利预想模式都仅仅是传统门户如新浪的翻版而已,就连方兴东自己都承认博客网的主要收入还是来自广告、无线增值和用户增值,前两项可以说是支撑传统门户网站生存发展的奠基性业务。博客的无独特成熟的赢利模式终究会让其面临财务和发展危机,风投高翔就曾表示:国外投资者围绕Web2.0发生了众多资本运作和并购的案例,但是目前在全球都没有成熟的商业模式。有部分的网站通过收取会员费获得收入,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道。


    传统门户靠海量信息创造超量的流量,而如今的博客网也是在大肆从传统网络或平媒转载、摘编大量文章充实自我。且不论是否涉及版权问题,仅从其团队不断扩展,编辑不断括招中就不难看出其网站内容走的还是CTRL C + CTRL V 的老模式;传统门户靠巨大流量背景下的网络广告发布、无线增值服务、游戏等来赚钱,而今博客网所指望的也不过这几种陈年老调而已,当然这里并不是说博客门户就一定要与传统门户划清界限,不得私自偷学、偷用对方门派的武功秘籍,而是指既然自立博客门户以区别于传统门户就应该搞出点属于博客门户自身的产品服务出来。正如网易丁磊在9月的“西湖论剑”上所表示的,“WEB2.0那些新公司想超越我们极难,三大门户可以随时复制他们摸索出的‘那点东西’,除非新公司具有特异功能。”赢利模式的尴尬将持续伴随Web2.0应用。


    从功能上说博客仅仅是一个个人文章的发布平台,或者说是个人观点/知识储存管理系统;这些功能在博客概念没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个人主页算一个、网站专栏算一个、论坛个人精华或文集算一个,从这有点上来说新浪陈彤所言“博客根本不是什么新东西,它其实是BBS和个人专辑的一个混合体”还是有几分道理。如果非要给所谓的博客赋予一些精神内涵,那也就是个性体验了,一个自我管理,自我发布,自我展示的平台而已,然而现在的博客在商业化的诱导下却成了一个大箩筐,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网络日记(志)”、“信息时代的麦哲伦”、“媒体的开放源代码”、“新闻媒体3.0”,“知识经济2.0”、“个人读者文摘”、自媒体(we media)、一种继Email、BBS、ICQ(IM)之后出现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


    正是在这些“大词”的掩盖下,博客登场了,WEB2.0高潮来临了,然而在众多被标签化的箩筐里运做商业是何等的危险,门户是什么?张朝阳曾经有一个形象的比喻:人们去美洲新大陆登陆了旧金山,或者纽约,本来想探索这个大陆,后来发现往内地走太艰难,干脆在沿海的港口建立一个城市,成了门户。门户本来是一个入口,后来变成居住地,这就是中国门户的可悲。其实门户就好似互联网中探询真理的哲人一样,就似做加减乘除运算的学究一样,累了、困了、没兴趣了,暂时划了一个句号而已。门户其实是人性惰性的直接产物,WEB2.0不可能是对传统门户的一种简单替代,周博通CEO高耐寒曾经说,“我们不做内容,而是帮用户寻找他们想要看到的内容,这一点和搜索引擎很相似。不同在于,百度要求用户登陆网站、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周博通则按照用户定制的关键词,主动把最新搜索结果发到用户终端。”然而没有门户的海量咨讯的前提,又何来的内容引擎索引呢?没有需要被精确阅读和挑选的门户内容,RSS阅读器又拿什么奉献给订阅者呢?除此之外博客还至少存在着公信力、版权、博客的内外部管理等几个方面障碍。


    “Web2.0不是对Web1.0的革命!”赛我网总裁全胄镐说,“人们在互联网上很早就有个性表达自己和沟通的欲望,侧重社群服务的Web1.0服务满足了一些需求,具备个人媒体特征的Web2.0则满足更多的需求,未来Web3.0还会满足更多需求。Web2.0不是对Web1.0的替换,而是会并存。”


    从某个角度说,Web 2.0是反商业的。尽管聪明的商人仍然可以从Web 2.0中寻找到不错的商业机会,比如MySpace就找到了很好的商业结合点,Six Apart的Ben Trott和Mena Trott夫妻俩也过上了富豪的生活。但这种商业成功是零星的,非模式化的,大部分Web 2.0的投资者仍然处在投入期,赢利的希望仍很渺茫。就连被称为Web 2.0时代孙正义的伊藤穰一(Joichi Ito),也仍在不断地重复“广告,广告,广告”KESO的话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整个Web 2.0应用的痛处所在。WEB2.0的本质就是应用,不是对传统的颠覆或取代,而是门户和细分本身不足的补充,这一点从新浪跟风推出BLOG2.0、搜狐推博粹就可以看出。如果过分的夸大WEB2.0的力量,甚至将其神话,则带来的不仅仅是泡沫和非理性,还可能是整个互联网的再次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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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9

作者:赵福军 出处:天极网


    【导读】自从博客被引入国内以来,关于其自身的概念、赢利模式、监管、精神内涵等方面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
 
  自从博客被引入国内以来,关于其自身的概念、赢利模式、监管、精神内涵等方面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博客让一些物理世界中的普通人通过文字和对事物本质洞察的展现逐渐成为了所谓的名人、红人,被统称为博客精英;而大部分的博客参与者却仅仅将博客作为一种新潮的网络应用加以把玩,与当年对QQ、电子邮箱、网络搜索、BBS的兴趣没什么大的区别,他们被统称为博客草根。


  传统意义上精英的观点总是占据着社会意见的主流,而草根在没有成为精英之前总是有意无意的依附于精英,正所谓“打着红旗反红旗”,“新权威总是在打倒旧权威后才得以建立”。这也说明了没有草跟的附和,也就无所谓精英,你见过自诩精英的有几个真正成为精英的?


  是否有了博客的是时间长了,被网民关注的多了,影响力大了就自然成了精英?假如现实中此人仅仅是普通百姓一个呢?假如该人的博客原创性几无,而仅仅是转载一些花里胡哨,更新勤快甚至搞些泛色情的东西吸引了大量的网民呢?是否传统媒体的编辑、记者们在网络上开个博客,搞个专栏就自然而然的成为了博客精英? 假如其建而不博呢?


  万事万物都是处于流变之中,博客也一样,今天你被供奉精英博客,明天就可能沦为草根博客,甚至因一失足而成为反精英博客,甚至成为伪博客。


  BSP需要考虑自己下面有多少精英博客或草根博客吗?不需要,他们关注的是博客带来的流量和眼球,一个高点击率的草根博客对于他们来说比十个不怎么更新的所谓精英博客更重要;网民需要精英博客吗?不需要,在他们心中永远持的是“黑猫白猫新论”,即不管是精英博客还是草根博客,只要好看有价值就行。


  正如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一样;世上也本无所谓精英博客与草根博客之分,只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精英?草根?谁有权来划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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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8

此文也不晓得哪些词语“得罪”了DONEWS发布系统,被提示:文章中出现禁止的词语,系统不予接受。


只能文章把链接发出来了,郁闷:http://column.chinabyte.com/405/2142405.shtml?3

文/赵福军 出处:IT.com.cn(IT世界)
 
  3G在被众多的专家、学者、制造商忽悠了几年之后,大规模商用的脚步越来越快了,继奚国华表示“中国的3G条件已经基本具备”之后,10月13日信产部副部长蒋耀平再次表示,我国已经进行了全球规模最大、参与厂商最多的3G测试,目前已经取得了突破性进展。TD-SCDMA也进行了外场测试,系统和设备的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基于这种情况,信息产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年内适时地提出3G决策建议。


  虽然这次公开的表态不是在正式的新闻发布会上,但无疑又给通信设备制造商们鼓了一把劲。也就在这把政策春风的抚慰下,中国普天和诺基亚在北京合资成立了TD-SCDMA产品研发和生产公司,公司总投资额达人民币9亿元,其中,诺基亚占有49%的股份,普天通信持有51%股份。
  
  新合资公司的成立至少可以推翻不久前存在的两个合并传闻。一是华为公司将与西门子分手,退出鼎桥通信,而普天将代替华为成为鼎桥通信的新股东;二是“巨、大、中、华”将被“天、唐、特、火”的“梦之队”所打破,中国普天、大唐电信、上海贝尔阿尔卡特、烽火通信四大通信制造商巨头将联合重组,打造新的超级航母。


  除此之外,普天与诺基亚的合作也预示着普天自身内外格局的调整。对内而言,普天与加拿大公司北电网络的合作将告一段落,普天的战略定位将从北美转向欧洲;对外而言,普天与诺基亚的速配,为自己在TD-SCDMA的距阵中站稳脚跟提供了可能,自此大唐+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华为+西门子、中兴通讯+爱立信、普天+诺基亚四大力量已完成了输入欧洲血统的使命,正式开始发力3G市场。


  近年来,普天一直被业界扣以“廉颇老已”的帽子,当年中国电子百强之首的风光显然已经流失久已。在2004年11月和2005年4月国资委两次确认中央国有企业业主名单(中央直属的超大型国有企业)中,普天连第一批都没进入,而且排列在第二批13个企业中的第5位;2004年普天“巨亏”虽未有官方正式的经营数字给予证实,但亏损高达40亿元的传闻与员工拿不到奖金的事实决非空穴来风。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这次普天的发力有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首先,在合资公司的股权分配和控制上诺基亚占有49%的股份,而普天通信持有51%股份,绝对控股。这与西门子与华为合立的鼎桥通信中西门子占51%的股份,华为占股49%形成鲜明对比。虽说这是由于诺基亚急于落地本土化的“屈服”策略所造成的结果,但从侧面无疑也为普天在合资公司的运做和管理上掌握主动权提供了可能;


  其次,合资公司生产的TD-SCDMA系统和WCDMA系统的商用产品将使用普天的“Potevio”品牌,俗话说“三流公司卖产品,二流公司卖技术,一流公司卖品牌,超一流公司卖标准”,自主品牌的持续推出不但会让普天的商业形象大大提高,同时会摆脱贴牌所带来的尴尬与无奈;


  复次,今年圣诞节将成为欧洲主要移动运营商的一个转折点,因为从这时起,欧洲主要移动运营商将全力推广3G服务,将客户由第二代GSM服务转换到第三代W-CDMA技术,而最近诺基亚推出的新型高端手机在欧洲3G手机市场的竞争中抢占了先机,逐步侵吞摩托罗拉的市场份额,在此时普天与诺基亚合作无疑强占了天时、地利与人和的优势。


  最后,合资公司的主业就是针对3G移动通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既包括本土的TD-SCDMA也包括欧洲标准的WCDMA,除了因为欧洲通用的 WCDMA标准与TD标准最为接近外,普天更多的出于对TD产业联盟几大设备制造商输血欧洲的效仿和考虑,只有这样才不至于落伍,才可能实现很好的本土化产品融合与对接。


  综观国内TD产业,已经形成了集接入网、核心网、终端、终端芯片以及测试环境等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这个节骨眼上,普天通过合资方式与诺基亚共同发力3G,胜算几何?能否甩掉“廉颇老已”的窝囊帽子,重新找会当年的自信?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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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福军 出处:天极网


   【导读】违法行为当然需要给予打击,但IT产业界更关注的是这次打击和治理会对整个IT相关产业链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盗版对于版权人来说痛恨由来已久,例如传统的音乐唱片影视制作厂商、软件开发商、游戏开发(运营商)等,尤其是随着商业营销的进一步网络化、互联网化,各类网络盗版正借助着BT、eDonkey等P2P软件疯狂扩展,对于他们而言,每年大量的利润因为各类盗版而流失,仅以软件产业为例,据商业软件联盟 BSA出炉的研究报告统计,2004年全球PC机上安装的软件中盗版的比例为35%,这虽比2003年的36%减少了1个百分点。然而软件盗版造成的损失却从290亿美元上升到了330亿美元。于是经过厂商的游说与全球一体化开放压力的增大,各国政府对盗版尤其是网络盗版的步伐和力度也在加大。


  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一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据称这次专项治理是继中央宣传部等八部委组织“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夏季行动”之后,又一次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举措,充分显示了中国政府采取有力措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这次行动也是迄今为止我国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专项治理。


  据悉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各种形式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具体包括违法侵权传播他人作品及音像制品、提供非法影音文件下载、三无网站(未经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提供虚假信息骗取登记或者备案的网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网站和经版权部门认定专门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网站)、违法提供互联网接入的ISP、各类网络盗版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违法行为当然需要给予打击,但IT产业界更关注的是这次打击和治理会对整个IT相关产业链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尤其是会产生什么样的负面影响?是否会对看似繁荣的IT网络产业造成重创?笔者认为从这次细分整顿上看,至少会对以下几个产业环节冲击。


  一、门户网站会因为内容侵权和合法限制而变得不再象从前无所不包的门户。


  传统的门户之所以能够成为门户,无非是因为其能够依靠众多的编辑及时的更新和提供大量的免费信息给处于“饥渴”状态的网民,然而这些信息却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看似完整庞大的网络内容采编队伍实质上无法与传统的传媒编辑记者相抗衡,尤其是未并取得应有的法律地位和独家采编发布权限,这一点在最近出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给予了再次强调;其次,门户大量存在的信息内容从本质上说是存在法律瑕疵的内容,要么未经过授权而任意转载,要么即使经过了授权转载也未给予作者应有的著作权报酬;最后,门户网站之间即使有相互约定的转载协议,但是却并不能合理的对抗原作者,无法免除应该承担的著作权义务,而这一点在当今的网络门户之间授权转载方面却依旧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这些都会让传统的门户在法律的治理下免得面目全非。


  二、网络搜索站点与影音文件下载站点将受到重创,逐渐走向规范经营。


  网络搜索虽然仅仅提供一个路径,但是如果指向的是违法侵权的内容,仍然难逃扩大辅助侵权的故意,最近百度因为提供MP3音乐文件下载路径服务而被法律一审判决败诉就是最好的明证。如果这一司法判例能够最终认定的话,则国内的网络搜索提供商的业务来源和流量都将受到重创,必须寻求新的赢利增值服务内容来填补赢利空缺,否则就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上的被动,甚至被投资者踢局。而对于直接提供影音文件下载的站点,尤其国内现今的站点基本都未经过版权所有人合法授权,更是打击的重点所在,因为其行为基本属于盗播的范畴,最近湖南电视台为了反击韩剧《大长今》被各地电视台和网站非法盗播就在其官方网站公布高达2万的悬赏金,而且据悉暗地的秘密取证工作也在进行,这都是在配合和抓住这次治理行动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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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人网站数量将大大缩小,互联网世界将渗透如更多的物理权力。


  当年的个人主页和各种花样繁多的个人站点曾经为中国互联网的繁荣和走向成熟立下了汗马功劳,特别是产生了手机之家、好123、265等这样成功商业化的个人站点。然而按照当今现行的网络法规,80%的个人站点都是存在着违法的地方,要么未按照经营性网站与非经营性网站的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要么擅自提供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内容,例如提供网络色情服务、要么提供侵权违法的链接或下载服务,这次打击网络盗版的行动内容之一就是针对各类“三无”站点,必然会对个人网站造成冲击,一方面个人站点的数量将大大减少并逐步的走向规范,这点从上半年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站点的强制性备案的执行上就略见一斑;另一方传统物理世界的监管权利将逐步的侵入网络世界,网络实名制的提出和实践、对博客等WEB2.0服务监管的加强都在预示着网络世界并非虚拟,同样需要传统权力的渗入和干涉。


  四、网络运营商尤其是ISP接入商的垄断姿态将得到改变,更加符合市场化经营。


  网络运营商尤其是电信接入服务商一直都是以传统的垄断姿态出现在每个网络公司与网民之间,霸王条款充斥。同时为了利益敢于冒违法的风险,例如按照网吧管理条例,网吧的经营时限被限制为8—24点,也就通常所说的零点断网,而各地的网络通信运营商却为了利益给各类黑网吧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再比如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著作权行政管理办法》规定为未经登记或备案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者,并不按照网络法律规定记录或者保存有关信息、拒绝管理部门查询有关登记或备案信息。网络运营商的市场化意味着一方面业务将更加透明和规范化、合理化、合法化;另一方面意味着市场竞争将加剧,违法、违规的 ISP运营商将被淘汰出局。


  五、软件正版保护将被加强,网吧、网络游戏****和外挂将被推到风口浪尖。


  国内网吧充斥着盗版操作系统,网络游戏私****和外挂泛滥一直被软件版权人所诟病。从保护著作权人的角度的确应该严厉打击各类盗版违法行为,然而国民经济的低产值与正版产品的昂贵价格也是执法部门应该注意的,这一点从网吧产业越来越进入微利,而软件操作系统价格却居高不下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另外,游戏之所以会产生****和外挂,从反面反思也是因为当今运营的网络游戏存在着太多的自身弊端,****和外挂才有机可乘,甚至形成一个地下商业链。其实早在去年杭州版权监管机关就处于压力提供网吧操作系统全部正版化的措施,而对于游戏****、外挂早在2003年底,五部委员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对“****”、“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但效果不明显的症结就在这里。


  六、各类P2P软件厂商迫于舆论和司法压力要么关停,要么退而寻求它策生存。


  提到P2P软件,不得不提到BT、电驴,这些软件由于具有点到点共享传播的特性,一时间成为了侵权违法影音文件传播的媒介。而Napster案、MGM 诉Grokster and StreamCast案的判决都对这类软件的前途敲响了警钟。如最近eDonkey也迫于压力宣布停止运营。虽然国内对于P2P软件的司法打击还没开始,但是随着对各类网络盗版的整治,P2P软件寻求它策走向规范化经营是迟早的事。例如BitTorrent最近就获得了来自加州Doll Capital Management公司的875万美元风险投资计划创造一个数字产品交流的集市,即把来自好莱坞电影工作室及各独立发行人的电影、音乐、游戏和软件集中在一起并提供给消费者,而BitTorrent公司将从内容中集成的广告销售或者对所提供文件收费来获取收入。


  盗版被打,IT产业链收损?其实未必,正所谓福祸两相依。打击治理是好事,也是趋势,影响也是必然的,无论是正面的也好,负面的也好,都是对行业和产业的无形促进,重要的是IT网络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需要在收敛、整顿的同时积极作出应对,否则势必被局势所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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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极网   作者:赵福军
 
  公民私权利与国家公权力的对抗从国家产生之处始就没有停止过,近日因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调查机构出具了《当代商报》记者师涛的相关上网IP信息资料而使师涛被长沙中级人民法院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十年徒刑,一时间人权激进人士纷纷发文漫骂雅虎,甚至有大量网民自发地组织了“珍爱生命,远离Yahoo”的倡议活动,倡议抵制使用雅虎邮箱等网络服务。
这次事件再次将网络世界中公民的隐私权和作为国家公权力的知情权提上了桌面。


  “出卖”网民,雅虎当诛?抑或是被情绪化的所谓人权主义所蒙蔽成为蒙冤的“千夫所指”?


  网友亦子剑著文《雅虎:忠实地履行法律和契约》在具体考察雅虎网络注册协议中有关网民隐私权保护和免则条款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相关法律得出“雅虎积极和热情的配合国家相关机关的调查是一种不忠实履行法律的表现”,是一种“不厚道”的做法。事情果真如此吗?笔者不感苟同。


  雅虎网络注册服务条款约定:“Yahoo! 不会将你的个人识别信息出租或出售给任何人。以下情况除外: …… (4)我们需要听从法庭传票、法律命令或遵循法律程序……”;而我国的宪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前者是一个典型的民事契约,而且是网络点击合同,后者是国家的强行法规定。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会知道这就意味着不仅包括雅虎在内,甚至所有受我国司法管辖的网络公司都必须在不违反国家强行法规定的前提下遵从与用户之间的民事契约。只要在主体、程序、追查内容上合法,任何网络公司都必须并且有义务积极提供网络用户的相关资料。


  从司法管辖上看,香港虽然属于特别行政区,但是与内地大陆之间的司法属于国际私法中的区际司法的范畴,显然不能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中的强行法规定。对于任何违背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都应该具有管辖,这也是国际法中普遍管辖的权力要求的体现。从这一点上看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当然应该在我国司法管辖的范畴之内。


  从追查内容上看,只有“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在合法授权机关履行严格程序的条件下网络公司才有义务配合提供用户资料。而根据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司法判决,当事人师涛的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罪,这不但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更始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泄露国家机密罪的相关条文。既然是国家秘密当然涉及国家安全,当然应该给予刑事追究。从这一点上看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当然有义务配合相关调查机构的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


  从法律效力上看,公民与网络公司之间的契约虽然也是法律,但是当与国家强行法撞车的时候,其效力当然从属于强行法。从这一点上看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与公民师涛之间的契约是无法对抗国家强行法的,是不具有对抗强行法上的执行效力。


  应该说从实证的法律上分析,雅虎的所作所为是没有不当之处的,那么到底是什么触犯了众怒,以至于使得雅虎成为“千夫所指”的抵制对象呢?


  人权,没错,是人权。正是因为雅虎的行为冒犯了人权激进主义者的人权保护思维。这一点从抵制者发表抵制言论的依据上就完全可以清楚的得到结论。但是抵制者是否想过,在意识形态还未完全解禁、国家利益依旧至上的当今世界,让一个互联网商业公司来承担保护人权的大任是否过于沉重?难道雅虎“出卖”网民事件真的就有必要如此上纲上线吗?难道我们的人权激进主义者不应该有所觉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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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IT   作者:赵福军 


  【搜狐IT 左右间】(文/赵福军)色字当头一把刀,然而这把刀却不够锋利,并且被暧昧风化的过于驽钝,以至于当色情遭遇网络,面对借助大大小小的聊天室、IM互通视频而得以存在的各类身体秀、裸聊表演开始大肆流传的时候,这把刀就显得更加抽刀难断,而今宝刀终于出鞘了,喜兮?忧兮?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日江苏省公安机关已出动数百名网上警察24小时在线巡逻,一旦发现淫秽色情违法犯罪活动,例如裸聊,警方将快速出击,坚决查处。


  网络警察早已有之,他们和黑客一样隐藏于网络的幕后,侦察和获取相关网络违法犯罪的证据。由他们来24小时在线巡逻,对于打击和治理网络色情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极大的威慑力,然而网络警察毕竟也是人,是人就有人类本质的弱点,再加之以网络聊天为特征的裸聊等具有新的时代特征,因此就不能再依靠传统的一刀切思维来对裸聊进行打击,需要区分钉帽。


  首先,并非所有的裸聊都要依法“上纲上线”,给予打击。根据裸聊发生的场所不同裸聊可以大致区分为私人性的裸聊与公共性的裸聊两种。对于前者而言,通常是两个网民之间通过QQ、UC等IM软件的视频沟通功能达到的裸体聊天,例如网络作爱等,虽然具有色情成分,但就好比是传统的同居、通奸一样,只要是双方自愿,不存在赢利成分,应该属于道德的调整范畴,就应该属于网民隐私甚至是阴私的范围,国家公权力不应该横加干涉,陕西夫妻观看黄碟案就一个很好的例证。而对于公共性的裸聊而言,通常是发生在具有公共性的聊天室中,通常是集公共性与赢利性为一体,这就难逃刑事法律中聚众淫乱或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制裁,国家公安机关尤其是网络警察应该对这一部分网络裸聊给予坚决的打击;



  其次,网络监管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公民的私权利,在公权力对抗私权利的时候,私权利应该受到优先的保护。网络警察也是人,如何能够保证网络警察在行使监督、巡查和取证等公权力的时候,不侵犯公民的合法私权利就显得非常重要。例如网络裸聊通常都是参与者将自己的身体公然的裸体暴露出来,虽然他们可能在一定的范围内自愿将自己的身体隐(阴)私暴露于外,但却不一定愿意将它们完全的暴露于所有公众面前,这就需要考验网络警察的网络取证技巧以及检察官的举证、质证能力;再比如网络警察的巡查监管的范围是多大,是否是覆盖到所有网民的聊天活动,难道未进行网络裸聊的网民的正常网络聊天行为背后也要安插上网络警察监控的黑眼?如果所有网民的聊天行为都日夜随时受到公权力监管的话,那将是可怕的,尤其是在网络警察有意或无意将这部分合法网民的隐私聊天信息泄露的情况下,责任又将如何承担?


  可见监管是必要的,但却并非没有限制,否则监管就会成为一种假借正义之名而盛开的恶花,裸聊监管同样如此,在喜的同时也不能不增加点忧患意识,以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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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08

文/赵福军 出处:IT.com.cn(IT世界)


  有人说Google的之所以能够在短短的七年之间演变成为一个搜索巨头,成为一个令微软这样当年PC世界的帝国和雅虎这样互联网曾经的王者都不禁唏嘘的新贵是因为其奉行“不做恶”的崇高理念;有人说Google的强大在于其对技术的牛角尖精神和对人才的尊重;还有人说Google股票的飙升和一路扩张是互联网泡沫的又一次重现。


  Google始于专一而发力于多元,在搜索获得巨大成功之后,在继续完善各类细分搜索业务的同时,也在不停的向传统IT领域、网络新经济领域疯狂扩张。其扩张的速度和范围令同行业者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以至于有媒体将其比做不断张出新触角的科技章鱼。


  微软帝国的形成和捆绑垄断策略曾经令其它竞争对手和整个硅谷厌恶,然而现今的微软在被Google逐渐超越之后,似乎正在成为一个“受害者”的角色,一个共同抵制Google帝国成长的积极主力。而微软当年所背负的骂名也逐渐的向Google身上转移,因为现代的人类普遍不信任人性本善良。因为美国国父早就告诉我们:我们人人都不是天使,否则就不需要任何法律和政府。


  一切抵制和仇视的根源都缘由于Google的强大,因为Google要出现在任何有人的地方。


  Google在开发计算机操作系统平台,以挑战微软;


  Google准备收购美国在线,为全美提供免费的无线互联网接入,加强源头控制力;


  Google与美国宇航局(NASA)合作,将商业触角延伸至“大规模数据管理、大量分布式运算、生物信息纳米聚合、与促进企业参与太空工业。”


  Google已创建一个数字版的实体图书馆,并引发了激辩的网络版权之争;


  Google推出了Google TALK,不但挤进了热门的IM市场,而且为积极的进军VOIP打下了基础;


  Google开发出了一套在线支付系统,预示着迟早要进军电子商务市场;
  
  Google开始存储视频和以前广播材料的脚本,有人认为其可能会在电视行业占有一席之地;


  Google通过募集,搞到了53亿美刀,有可能进行大手笔的积极收购;


  ……


  做大做强是商业社会中任何商业主体的终极追求梦想,难道Google强大是坏事?Google强大是就必然会变坏?必然会产生垄断?必然会滥用自己因强大而产生的无形权力?必然会对广大的消费者产生消费专制?
    其实竞争对手担心的无非是自己市场份额与巨额利润因Google的出现缩水,而消费者的担心才是真正的担心,而且是一种矛盾交织的担心。一方面 Google的强大可以不断的满足消费者对新产品抱有的神秘消费体验欲望;另一方面又让消费者担心过于强大的Google会滥用手中的资源和权力实施产品消费强制或专制。


  其实这种担心都是多余的,Google强大首先并不一定会变恶或做恶,即使退一步将变恶或做恶了,那也是其开始走倒坡路的开始,不久自身就会如同战胜微软取代微软一样被下一个“Google”所替代。难道这种商业社会的“兵营轮回”还少吗?


  Google强大就一定都会是好事吗?未必,但却一定不是“绝对的”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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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福军 出处:IT.com.cn(IT世界)
 
  微软,昔日PC软件时代的豪强霸王,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自身庞大导致的臃肿逐渐的跟不上潮流,并被新起之秀超越,Google就是这其中的一个。


  当微软遇见Google之后,一切都变的不再适应,微软眼睁睁的开着当年为了进入微软差点拼了命的科技人马们接二连三的被Google挖走;心里急腾腾的感叹怎么就没有抓住互联网这个新战略高地,一不小心就让网络这块肥肉成了他人囊中物、盘中餐;扯开耳朵听着自己苦心培养出来的心腹、很为自己卖命的副总裁李开复当着法庭大声的揭露自己在中国从事的“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鄙视当家的比尔·盖茨“大发雷霆、爆粗口”的滑稽样;更不可忍受的是就连硅谷,自己当年无论怎么嚣张都没人敢得罪的硅谷如今到处都在流传如此的风语:微软将成为IBM,而Google将成为明日的微软。微软不禁暗自寻思,难道自己真的难逃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宿命?


  微软 VS Google的背后


  如果说在李开复事件之前,微软与Google还好似相互在各自的领域里称王称霸,相安无事的话,那么李开复跳槽Google则扯开了覆盖在两者之间久已的遮羞布,使得双方赤裸裸的利益江湖征霸战暴露在每个网民面前,而自始至终,学究气的李开复只不过充当了双方的炮灰而已。


  Google用了7年默默无闻的努力,专攻搜索,终于一鸣惊人,在登陆纳市之后,股价飙升,市值一度达到800亿,超越时代华纳,紧逼迪斯尼,但着紧紧是疯狂的开始。随后Google的势力和阵营在不停的扩张,象章鱼的爪子,看似无序但却有利(力)的抓住了时代最新网络经济概念潮流,博客、IM、搜索、油箱、门户、VOIP、新闻一个都不能少,并辅之以不做恶的理念,轻松、自由的工作氛围,一个以搜索为主心骨的Google帝国的轮廓日益清晰。


  也真因为如此,才能使得一个当年信誓旦旦的称微软是自己今生服务的最后一家公司的儒家学者李开复背弃自己的誓言,将自己背叛微软的行为比做是“追求自己的最爱”、“终身学习” 、“选择的自由”,“做最好的自己”,“to follow his heart”;感叹Google的成功与奇迹是“青年+自由+透明+新创新模式+大众利益+诚信”的综合结果。


  而微软这个当年凭借Windows和Office在PC时代称王称霸,年平均增长高达36%,销售额突破400亿美元的巨人,如今却日渐式微。据 Thomson First Call最近公布的调查数据,华尔街对于以下看法达成一致:2006年左右微软的年度收益增长率将会滑落到6%,这个数字与Gartner预测的整个行业年度增长率的数字恰巧稳合。换句话说,在经历了将近30年的突飞猛进以后,微软已经从领头羊的角色转变成了成绩平平的一家普通公司。赛迪网副总裁祝志军毫不客气的用了“平庸”一词来形容微软的表现。


  其实这仅仅是表面,在具体的领域中微软更是感觉乏而无力。Windows操作系统受到了Linux的挑战,尤其是在各国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的觉醒,政府公开支持Linux已成趋势,即使是新推出的Longhorn操作系统,最早也要等到2006才能上市;


  Office办公软件虽然当年靠着捆绑策略一举搞定了金山WPS,但是十年之仇金山一直未忘,近日在呕心沥血三年之久,终于推出了从内容到格式与 Office深度兼容的WPS Office 2005,一开始就是英文版,并开始攻占日本市场,金山蚕食微软欲报当年之仇的野心不用多表,除此之外,永中Office也对Office步步紧逼;


  推出的IM软件做不过中国的腾讯QQ,并被雅虎通、新浪UC,尤其是SKYPE、Google Talk特性、功能与看点追赶的喘不过气来,好容易通过频道出租的方式进入了中国互联网市场,成立了MSN中国门户,但是快半年过去了,收效与影响力都甚是微小;


  在移动通讯的手机操作系统方面,虽然说服了包括摩托罗拉在内的几家手机制造商使用其开发的网络浏览、电子邮件及照片传输系统Windows Mobile,但诺基亚、三星以及爱立信等手机制造商却跟自己对着干,执意与竞争对手Symbian合作,甚至参股Symbian,要知道Symbian 的市场占有率可是高达70%;


  更加郁闷的是为微软IE立下汗马功劳的亚当·博斯沃思和微软服务器操作系统领军人物马克·路科维斯基也先后被Google挖去,并且Google扬言将要进军视窗操作系统,使用户不再过分依赖微软支持的信息存储模式;


  还有……


  面对这些微软能不急吗?仔细分析对比微软与Google各自优势与劣势,你会发现微软之所以会处处被Google超越,而Google之所以会处处打败微软是因为两者的主流思维不同。微软还是沿袭PC时代那套以操作系统、办公软件为中心并向四周扩散的商业运做思维,尤其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捆绑式战略;而 Google却是以互联网的核心搜索为依托,合纵连横其它新的网络概念,扩张自己的势力,通过网络的力量侵蚀PC领域的商业市场。而互联网时代,一切终端设备都是围绕着网络在转,任何操作系统、软件、PC机离开了互联网则将大大的失去魅力,失去商机,因此只有抓住了互联网才等于抓住了新时代的商机命门。


  微软一时败给Google,不仅仅是一个公司败给另外一个公司那么简单,争夺、攻击、失败、胜利的背后代表的是两个时代的征伐,是PC时代与互联网时代的冲突与对立。


  冤家路窄,鱼死网破?


  无论是在天时、地利还是人和上,Google似乎都比微软占尽了先机,然而微软虽老,但依旧老当益壮。对抗和反击Google的敏感度和力度都是值得关注和思考,微软至今至少对Google发动了三次强有力的备战攻击。


  一、通过微软诉李开复、Google案件,虽然最终没有达到完全禁止李开复加盟Google的目的,但是终究是通过判决限制了李开复在华的工作范围,赢得了面子,最重要的是通过对这个诉讼坚持和撕破脸皮,对其它想要跳槽的员工起到了很好的杀鸡儆猴效果。


  二、积极主动的顺应潮流,将自己原先的Windows客户端、服务器平台及开发工具、MSN、信息工作者产品、商务管理解决方案、家庭消费及娱乐、移动及嵌入式设备七个臃肿的事业部裁减、编制、整合为三,分别为平台产品和服务部、企业部以及娱乐和设备部,使得自己能够轻装上阵,集中火力对付 Google。


  三、加大对互联网业务的投入力度,准备通过收购时代华纳旗下的美国在线部分股权的方式,加强原先MSN事业部的实力,同时调派李开复的老搭档张亚勤到中国负责微软在中国的科研及产品开发的整体布局,加速在中国的人才招聘,要知道张亚勤与李开复不但是相互熟识,而且更是有着“伯乐识马”、“恩师授业点睛”之特殊关系,双方彼此可谓是知己知彼,可以看做是微软准备将中国作为与 Google作战争霸的第一战场。


  俗话说两强相争,必有一方落败,至少也是两败俱伤,然微软与Google之间的征战却不具有这样的特性,因为他们之间具备不同的领域优势,进可以攻占,败可以退守,任何一方都不会完败。虽说狭路相逢,勇者胜,但当双方都神勇无比的时候,可能结果就不是鱼死网破那么简单,微软与Google的争霸很可能是在当双方达到势力的横平之后会迎来一段休战期,在双方势力彼此悬殊的时候,就可能迎来一段攻占征伐期,最终只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


  附:李开复案大史记


  7月19日,Google宣布,李开复将负责其中国研发中心的运营,并担任Google中国区总裁,此前,李开复是微软主管互动服务部门的全球副总裁。


  7月19日,微软向美国华盛顿州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指控Google和李开复违反了竞业禁止协议。


  7月21日,Google在加州反诉微软有关指控。


  7月29日,美国高等法院发布一项临时禁令,禁止李开复在Google从事同他以前在微软所从事工作相竞争的领域。


  9月6日,微软和Google的辩护律师在美国金县高等法院直接对话,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在法院裁定李开复是否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之前,他能否开始为Google工作。


  9月13日,美国金县高等法院就李开复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案做出裁决:李开复可以立即为Google工作,但工作范围将受到限制,不能涉及他以前在微软参与开发的产品、服务和项目。此禁令在明年1月的庭审之前一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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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赵福军 出处:IT.com.cn(IT世界)


  微软首席执行官史蒂夫-巴尔默(Steve Ballmer)最近显得有点急噪、郁闷,甚至常常忍耐不住发飙。在针对微软前副总裁李开复投奔对手Google违反商业竞业禁止的诉讼中,他发誓要把 Google这只贪婪的狼“追杀”到底,一定要打败这个竞争对手。到底是什么让老巴大动肝火呢?


  其实这已不是巴尔默第一次针对Google发飙了,早在去年11月份,巴尔默就曾因为Google来挖人而大发雷霆过,据当事人马克·卢卡夫斯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描述:“巴尔默看见我准备投奔Google的辞呈,就勃然大怒,抄起一把凳子,砸向了办公桌。”,“他痛恨Google的一切人和事,曾经声称要‘干掉’Google”。


  也难怪,微软靠着操作系统和OFFICE的垄断地位,足足的统治了几十年IT江湖,时间日久这架庞大的商业怪兽必然会显现出自我的弱点并积累一些致命的弊端与恶疾,必然会给竞争对手留下可握的把柄。随着IT用户的觉悟,互联网的力量日益强大,有赶超传统IT物理意义的趋势。这些都时刻让微软担心,也正因为如此微软也转做IM、也做互联网门户、也做搜索、也做邮箱,甚至连最近流行的博客等WEB2.0的东东也不放过,然而术业有专攻啊,无论怎么努力,微软都只能算是个互联网中的一个小兵:搜索搞不过Google、门户也仅仅是东拼西凑,毫无创意、IM搞不过QQ、博客更是追随概念而已。而自己传统的主业也被LINUX、火狐、Symbian、盗版等搞的人心惶惶。


  自我的放松与懈怠就是为对手创造机会,就是为自己挖掘坟墓。Google几年之间就从两个人加车库的家当发展到市值800亿美刀的世界顶级互联网公司,超越时代华纳,并时刻以Don’t Be Evil这样一种与微软垄断相反的理念展开业务。随着自身财富的膨胀,Google所从事的业务也在扩张,大互联网框架与传统IT版图在融合,必然会触及微软利益。例如有消息传出,Google已径直杀入微软的核心领域——视窗操作系统。如果成功的话,Google可以对操作系统重新洗牌,使用户不再过分依赖微软支持的信息存储模式,而可能会更偏向于基于网络的电子邮件和搜索功能,通过这种功能用户可以接触到安装任何操作系统的任何设备;Google推出了Picasa软件这款相当不错的PC机图片软件;可以通过Google的博客创立、打印和编辑文档,而无需使用来自微软的Office软件。


 最让微软要命的是Google竟然在微软总部边成立了挖人基地,先后从微软挖去了200余人,其中甚至包括为微软IE立下汗马功劳的亚当·博斯沃思和微软服务器操作系统领军人物马克·路科维斯基。正好这次有赶上一个号称“微软将是自己服务的最后一个公司”的大儒副总裁李开复跳到Google,脾气本来就火暴的巴尔默不发飑才怪呢,放声的大骂,紧追不舍的诉讼一方面是为了挽回微软的面子,更重要的是对其他员工示警,杀鸡儆猴,所谓的违反竞业禁止合同无非是如同天地会“反清复名”的口号一样,是一个楔子而已,而且仅此而已。


  然而庞大的微软的确已经“步入中年”,正如唐骏面对记者所答复的那样:现在的微软与我们刚进微软的理想有一定的差别。也正因为如此,李开复才公然面对媒体表示:Google有着一种独特的激情魔力。口水发飑的背后无非都是利益之争,在商言商,然而如今气势逼人的Google是否会成为下一个微软呢?如果会,那么到时候的又由谁来做Google的“巴尔默”呢?飑又该发向何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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